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7年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武汉晴川人字[2017]28号)文件要求,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关于裴浪老师讲师职称转评的会议,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:
同意推荐裴浪老师讲师职称转评。
以上评议结果公示时间:2017年12月1日——2017年12月4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议,请及时与我院办公室联系。公示结束,评议结果将上报学校。
联系电话:027-87934453
联系人:杨燕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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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