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《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培养质量控制体系》中《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办法》规定,为了促进教学改革,促进学风建设,激发学生创造性和学习兴趣,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,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提高就业质量,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活动。
二、组织与管理原则
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的负责人,统筹规划、领导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管理工作。
根据学科竞赛类别,分类设置教练组;每项竞赛,确定一位教师为竞赛主教练;每个竞赛队选定一位指导教师(教练),一个学生为队长。为确保指导效果,同一竞赛,一名指导教师(教练)指导的学生团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。
在学科竞赛报名前,主教练提交《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》和《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学科竞赛培训工作安排表》,经学院审批,报教务处审核立项。在竞赛报名结束后两周内,提交《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学科竞赛参赛报名统计表》,报教务处备案。
竞赛实行主教练负责制,主教练原则上任期四年,任期结束后,学院根据竞赛成绩、指导效果决定是否续任。
三、学院鼓励的竞赛
根据学科竞赛的社会影响、水平,以及我院参加与获奖的可能性等方面综合考虑,将学科竞赛分为三类,分别是:重点支持类、鼓励参加类和自由参加类。推荐级别如下表所示。
序号 |
竞赛名称 |
推荐级别 |
1 |
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|
重点支持 |
2 |
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|
重点支持 |
3 |
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|
重点支持 |
4 |
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 |
鼓励参加 |
5 |
全国高校SDN网络应用创新开发大赛 |
鼓励参加 |
6 |
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(蓝桥杯) |
鼓励参加 |
7 |
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|
鼓励参加 |
8 |
全国大学生计算机技能应用大赛 |
自由参加 |
四、教练组
针对学院鼓励参加的竞赛,逐步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、高度的责任意识、较高业务水平并且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,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。
学科竞赛、主教练及教练组信息如下表所示。
序号 |
竞赛名称 |
主教练 |
教练组成员 |
1 |
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|
杨 艳 |
徐嘉,裴浪,谢倩 |
2 |
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|
朱 琳 |
胡婧,张艳姣,裴浪 |
3 |
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|
李 芬 |
郭戈,潘雪峰,崔浩,刘河,王爽 |
4 |
全国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与信息素养大赛 |
刘灵敏 |
段巧玲,谢倩,陈淑凤,张倩,李珊枝,肖慧 |
5 |
全国高校SDN网络应用创新开发大赛 |
裴 浪 |
胡婧,段巧玲,谢倩,张艳姣 |
6 |
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(蓝桥杯) |
杨 艳 |
杨艳,徐嘉,张莉,张昀,张宏升,胡婧,裴浪,段巧灵,谢倩,郭戈,潘雪峰 |
7 |
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|
王 爽 |
郭戈,李芬,崔浩,刘河 |
8 |
全国大学生计算机技能应用大赛 |
叶丽萍 |
叶丽萍,李珊枝,肖慧,黄亮,张倩,马媛 |
五、指导模式
学科竞赛指导工作在主教练领导下,指导教师具体指导。竞赛工作包括五个阶段:宣传阶段、组织参赛队、培训阶段、作品实现阶段和参赛阶段。
宣传阶段由专业教师、辅导员在相关专业班级进行宣传。组织参赛队伍阶段由指导教师摸清有意向参赛的学生的特点,了解擅长的方向,提供参考的选题后,成立参赛队伍。培训阶段由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相关技术进行培训,作品实现阶段由学生对选题进行设计、实现,指导教师对学生碰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应指导。提交设计作品前,教练组集中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,并给出修改建议,提高参赛作品质量。参赛阶段由教练组统一组织参赛预演,确保作品达到参赛要求后,组织参加组委会安排的竞赛。
六、奖励
1.对指导教师的奖励
学院根据获奖类别与等级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,除学校奖励外,学院另外给予相应奖励,奖励按分数计算,具体对应金额根据当年财力换算得到,但将保证重点支持类(第一类)全国一等奖的奖金不低于5000元。最终奖励将按学校标准与学院标准中高者执行。
第一类:全国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20、16、12教分。
第一类: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15、11、8教分。
第二类:全国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15、11、8教分。
第二类: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10、8、6教分。
第三类:全国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8、6、4教分。
第三类: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为 6、4、3教分。
2.对学生的奖励
学生除可获得学校给予的经济奖励外,还可根据学院的规定,获得创新创客实践、第二课堂、课程综合实践等课程学分。同一竞赛结果只能按最高分值获得一次学分。
七、经费保障方案
竞赛经费主要包括:报名费、资料费、有关人员(指导教师、领队、参赛学生等)的差旅费、指导教师的指导费、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等。其中指导教师的指导费折算成课时工作量计入年度非教学工作量,每年统计年度非教学工作量时填报;参赛的差旅费,由主教练提出申请,学院核对后提交教务处审批。学校奖励给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的部分由学校发放。学院的奖励部分于年底统计后,学科竞赛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,院长批准后发放。报名费按学校的规定执行,资料费由参赛学生自理。
八、特殊情况处理
1.有关奖励、竞赛费用,如果学校有特殊规定或要求,按学校规定执行。
2.参赛学生应为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学生或以安博网页版,安博(中国)官方学生为主体组队,学院针对教师的奖励方有效。